围墙上的白灰已经大片脱落,露出底下灰黑色的水泥层,铁门上锈迹斑斑,门口的路灯有一盏亮着一盏灭着,在地面上投下交替的光影。我穿过大门,沿着一条两边停满电动车和自行车的水泥路走到最里面一栋楼前,抬头看了一眼——六层,没有电梯,外墙上的空调外机锈蚀严重,有几台已经歪斜着挂在支架上。
周志强就住在这里。一个前技术科警察,和一个普通的妻子,在一栋没有电梯的老楼里,住了十年。
我爬上五楼,在501室门口停下来。门是老式的木门,门上的油漆已经褪成了灰白色,门框边沿的密封条翘起了一角。我抬手敲了敲门——三短一长,方远的暗号。
门内传来一阵脚步声,很慢,像是穿着拖鞋在地板上拖行。然后门开了一条缝,一条防盗链挂在门框上,门缝里露出一张女人的脸——大约五十岁,短发,面容清瘦,眼眶微微泛红,像是刚哭过。
她看着我,没有惊讶,没有警惕,只是用一种很平静的语气问了一句:“你是沈逸?”
“我是。”
她解下防盗链,把门拉开:“进来吧。老周跟我说过,如果你来了,让我把一样东西交给你。”
我跨过门槛,走进门内。屋子很小,两室一厅,家具陈旧但干净整洁。客厅的茶几上放着一个牛皮纸信封,封口处贴着一张便签纸,上面写着一个时间——“凌晨两点四十分”。这是周志强离开的时间。他离开家之后,才去了铁匠弄烧掉文件。
周志强的妻子走到茶几旁,拿起那个牛皮纸信封,递给我:“他说,如果你来拿这个东西,就告诉你一句话——‘方远在三号录音里提到过一个人,那个人不是画师,是比画师更上面的人。’”
我接过信封,没有立刻打开。我看着她:“老周去哪了?”
“他没说。”她摇了摇头,“他只说他要去办一件事,办完了就回来。如果三天之内没回来,就让我把这个信封交给你,然后搬走,不要再住在城里。”
她的眼眶又红了,但她没有哭,只是抿了抿嘴唇,把目光移到了窗外那片灰白色的天空上。
我低下头,拆开信封的封口。里面没有文件,只有一张照片——一张拍立得照片,像素不高,画面有些模糊,但能看清主体内容:是一张办公桌的桌面,桌面上散落着几张文件,一支笔,一个水杯,还有一根黑色的录音笔,放在桌面的正中央,像是被人刻意摆放在那里等待被镜头记录的。
照片的背面写着一行小字:“方远办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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