傅砚辞彻底破防。
他狠狠注视着林飒的背影,眼神里全是浓浓的不甘与不舍。
感受到身边虎视眈眈的目光,他凌厉地睨过去,发现投来目光的,是那个开着保时捷的男人。
这男人穿做旧黑色皮夹克搭配涂鸦白T,颈挂粗银链,宽松的工装裤配着限量版球鞋,凌乱有型的碎发下,五官轮廓硬朗分明,嘴角噙着一抹玩世不恭的弧度,浑身散发着野性难驯的痞帅气息。
男人勾唇,唇角流露出讥讽:
“你放心,我和林飒没什么关系。不过,不排除以后她单身了,会有可能……”
“我今天跟唐果来,主要就是想来看看,到底是什么样的男人有眼无珠,错过林飒。”
男人说完,拍了拍傅砚辞的肩膀:
“太可惜了,哥们……我保证,你以后一辈子都会后悔的。”
“像林飒这样个性十足又很有冲劲和韧性的女人,凤毛麟角,真的……你太不懂珍惜了。”
男人说完,颓然叹了口气,仿佛在为林飒感到不值。
傅砚辞攥紧拳头,就在他忍不住想要一拳砸过去的时候,男人已经转身猫腰钻进法拉利里,引擎轰鸣着驶向远方,很快就不见踪影。
傅砚辞只觉心口闷得喘不过气来。
尤其是看到林飒那辆崭新的保时捷在阳光下熠熠闪光时,那种迟滞又沉重的悔恨,更是压得他喘不过气来。
他过去到底都为林飒做了些什么……他拼命在脑海里回忆,却想不起来。
而林飒为他做过的每一件事,他却历历在目,全都仿佛昨天一般,在脑海里清晰呈现。
她开着那辆SMART已经七八年了。
那车很小,是她刚毕业买给自己的代步工具,后来甚至有点旧了,空调坏了,雨刮器也总是异响。
可为什么,他过去却从未想起要给她换辆车呢?
他记得她怀孕八个月时有一次汽车抛锚,挺着大肚子还要自己去4S店修车,回来时满身都是雨水,轻笑着和他说起她的遭遇。
他当时,居然只淡淡说了一句:“辛苦了,你真独立”。
现在回想起来,他都想为当时那种习以为常的淡漠,狠狠抽自己一耳光。
他这个老公,做得实在太不称职了。
过去,他放在她身上的目光太少,对她的标准和要求却太高,高过所有人。
他习惯她的懂事,习惯她的坚强,习惯她像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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